外國營利事業免稅核准後仍應檢視常設機構門檻
外國營利事業在我國境內提供服務,取得所得稅協定營業利潤免稅核准函後,如後續新增或變更的合約與原計畫相同或相關,服務天數仍須合併計算;合併後超過協定門檻並構成常設機構時,原免稅要件即可能不再符合,扣繳義務人應補報補繳原免扣繳稅款。
外國營利事業在我國境內提供服務,取得所得稅協定營業利潤免稅核准函後,如後續新增或變更的合約與原計畫相同或相關,服務天數仍須合併計算;合併後超過協定門檻並構成常設機構時,原免稅要件即可能不再符合,扣繳義務人應補報補繳原免扣繳稅款。
僅提出IG商品貼文、FB團購喊單、粉絲人數、瀏覽量、評論數或公開收款帳號等一般人可取得的網路公開資訊,不能直接證明商品已交付、款項已收取或銷售收入遭隱匿,尚不足作為逃漏稅檢舉的具體違章漏稅事證。
執行業務者及其他所得業者依法設置帳簿、取得並保存合法憑證且如實申報,可按實際收入減除實際必要費用,核實計算所得;未依法設帳或不能提示證明所得額的帳簿文據時,稽徵機關得依查得資料或財政部頒定的收入及費用標準核定所得額。
房地合一所得得減除的必要費用,須為交易當次因移轉房屋、土地而支付的費用。屋主違反專任委託契約,改由其他仲介出售而支付原受託仲介的違約金,並非移轉房地通常且必要的支出,不得列為房地合一所得的減除項目。
本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的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符合所有權、設籍自住及利息憑證要件者,可列報列舉扣除額。每一申報戶以1屋為限,實際利息須先減除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餘額每年最高扣除30萬元。
國稅局為清理欠稅,會與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合作追查鉅額欠稅案件。新聞稿案例中,納稅義務人在房地合一稅補稅案件申請復查期間,正辦理出售名下其他房地,國稅局認為涉及隱匿及移轉財產,立即向法院聲請假扣押;裁定後專案移送執行,成功徵起欠稅。
三角貿易可能無須申報營業稅銷售額,但相關收入、成本及費用仍須列入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
出售多筆房地時,成本費用須歸屬正確交易;持有期間房屋稅、地價稅、管理費、折舊,或營利事業本業營業費用,並非房地交易必要費用,不得從分開計稅房地所得減除。
同年度出售多筆土地,104年12月31日前取得者適用舊制免稅;105年1月1日後取得者適用房地合一新制,按持有期間分開計稅、合併報繳,不能全部列免稅土地利益。
營利事業交易新制土地,得減除的土地漲價總數額須按公告土地現值計算並受交易所得上限限制;未獲減除部分所對應的土地增值稅,才可列為成本費用。